根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2020年修订稿)》和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盐工院〔2021〕29号)规定,经个人申报,资格审核,申报材料公示,个人述职,艺术设计学院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,拟确定杨敏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1年12月21至27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内向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15-88583935。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2月20日
根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2020年修订稿)》和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盐工院〔2021〕29号)规定,经个人申报,资格审核,申报材料公示,个人述职,艺术设计学院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,拟确定杨敏具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:2021年12月21至27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内向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15-88583935。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