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团支部推荐、党组织培养基础上,经学生党支部研究、党总支审查,同意将许庭畅、李森等两位同志列为2018年上半年拟发展对象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。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,可以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15-88296289,艺术设计学院总支委员会通讯地址: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艺术设计学院308办公室。
艺术设计学院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