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祁继轩等2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
发布者:艺术设计学院发布时间:2024-04-12浏览次数:135

祁继轩,男,学号为2310503005,系艺术设计2311班学生。202311月,该生因个人原因回家,期间班主任多次与学生以及家长沟通未果,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至今仍未到校上课。依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: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之相关规定,经艺术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拟对祁继轩作退学处理。

冯俊杰,男,学号为2130506010,系装饰2131班学生。该生自愿申请退学,经班主任多次与学生及家长沟通,确认退学。依据《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: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办理退学手续”之相关规定,经艺术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拟对冯俊杰作退学处理。

公示期为:2024412-2024418日,如有异议,可以向艺术设计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提出,即视为放弃权利、无陈述和申辩。

学院联系电话:0515-885839330515-88583935

特此公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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